集團公告
審計公示
發布日期:2023-10-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和省委審計委員會同意并經省政府批準的2022年審計項目計劃安排,我廳派出審計組,自2022321日起,對四川發展(控股)有限責任公司2018年以來重大投資收益、債務風險水平、財務信息質量和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推進等情況進行專項審計,現將有關事項公示如下:

一、審計組人員及聯系方式

  長:    企業審計處處長

組長:唐明雄  企業審計處副處長

        朱遠林  企業審計處副處長

  員:汪竹青、駱映梅(主審)、劉知源(主審)、陳琴、劉小飛、廖實、邱曉、謝磊、張萬前、譚桃梨、雷希晨、徐曉蓉、陶元、康雅婷等。

審計組現場工作地點:四川省成都市天府二街151領地·環球金融中心B57號會議室

公示期間,若有需要反映的情況、問題或線索,請及時與審計組聯系,審計組將依法履行保密職責。審計組聯系電話為:18180233609;電子郵箱:11313360@qq.com;來信地址:成都市錦江區永興巷15號四川省審計廳企業審計處。

二、審計組在審計工作期間應嚴格執行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紀律

審計組人員在審計工作期間,應依法審計、廉潔從審、秉公執法,嚴格執行審計“四嚴禁”工作要求和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具體內容附后),敬請廣大干部、職工、群眾對審計組人員執行相關要求和紀律的情況予以監督。

違紀舉報電話:四川省紀委監委駐四川省審計廳紀檢監察 86522057

單位地址:成都市錦江區永興巷15

郵政編碼:610012

 

 

四川省審計廳赴四川發展(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審計組        

                           2022324


審計四嚴禁工作要求

 

一、嚴禁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

二、嚴禁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

三、嚴禁泄露審計工作秘密。

四、嚴禁工作時間飲酒和酒后駕駛機動車。

 

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

 

一、不準由被審計單位和個人報銷或補貼住宿、餐飲、交通、通訊、醫療等費用。

二、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禮品禮金,或未經批準通過授課等方式獲取報酬。

三、不準參加被審計單位和個人安排的宴請、娛樂、旅游等活動。

四、不準利用審計工作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內部信息謀取利益。

五、不準利用審計職權干預被審計單位依法管理的資金、資產、資源的審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準向被審計單位推銷商品或介紹業務。

七、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和個人的請托干預審計工作。

八、不準向被審計單位和個人提出任何與審計工作無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