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告
四川發展(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法紀在心,合規同行,助推高質量發展”知識競賽決賽策劃機構公開比選公告
發布日期:2023-10-13

 

四川發展(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是經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國有獨資公司。現由于公司發展需要,擬啟動“法紀在心,合規同行,助推高質量發展”知識競賽活動決賽策劃機構選聘工作,現誠邀具備相關資質的機構報名參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2019
年10月23日-2019年10月27日9:00-17:00(報名材料請在工作日提交)。

二、報名地點
   
四川發展(控股)有限責任公司27樓法務合規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天府二街151號領地環球金融中心B座四川發展大廈)。

三、報名條件

(一)策劃機構最近三年應至少具有策劃大型國有企業宣傳活動或知識競賽活動等工作業績1項;

(二)參選單位應具有完成本次策劃工作的專業團隊;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無重大違法記錄。

四、報名提交資料

(一)報名時提交資料:參選報名表(附件1)、參選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附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以上材料均應加蓋參選單位公章,報名單位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提交報名材料,逾期提交作無效申報文件處理。

(三)各參選單位在報名時領取具體選聘通知書,選聘通知書上載明具體的選聘要求。  

五、選聘現場申報材料的主要內容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機構簡要介紹;

(三)項目策劃團隊人員簡介(項目策劃負責人和團隊人員的各自簡介,包括整體素質、專業能力、過往工作履歷等);

(四)策劃方案(需要提出詳細的知識競賽決賽策劃方案,包括對公司的認識,對決賽策劃方案的建議,知識競賽決賽具體實施方案等);

(五)團隊策劃項目成果簡要展示(至少具有策劃大型國有企業知識競賽活動等工作業績1項、相關證明性文件等佐證材料);

(六)項目報價不超過13萬(報價應為含稅包干價并加蓋單位公章),是否接受價格調整及支付調整。

六、選聘現場申報材料的報送要求
  選聘現場申報材料應統一用A4紙打印,一式3份,分別裝訂成冊并加蓋申請單位公司公章。申報文件應按“正本一份,副本2份的數量分別裝訂密封,并標明“正本”“副本”,密封處應加蓋騎縫章,選聘時帶到選聘現場。

七、現場選聘時間及地點
  本項目于2019年10月28日14:30在四川發展大廈5樓509會議室進行公開比選選聘。

八、聯系人

1、聯系人:曾老師

2、聯系電話:028-80587535

 

四川發展(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
1.參選報名表
2.授權委托書
3.承諾書

4. 保密協議書


附件1

xxxx公司

   xxxxxxxx選聘參選報名表

 

機構名稱


地址


聯系人


職務


聯系方式

座機:,手機:,郵箱:

報名確認

    我單位已收到并知曉貴司選聘公告的相關內容。我公司確認將參選貴司關于“法紀心,合規同行,助推高質量發展”知識競賽決賽策劃機構的選聘。我司將嚴格按照貴司要求積極準備相關選聘材料,按時參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


蓋章

 

公司(公章)

 

 

 

 

 

 

 

附件2

授權委托書(格式)

 

 

本授權委托書聲明:本公司(選聘申請人名稱),現授權委托(姓名)為我公司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以本公司的名義參加四川發展(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組織的“法紀在心,合規同行,助推高質量發展”知識競賽決賽策劃機構選聘活動。代理人在選聘、合同談判過程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本公司均予以承認。代表人不得轉授權。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別:               年齡:

 

單位:              部門:               職務:

 

 

 

 

                             選聘申請人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承 諾 書(格式)

 

xxx公司:

本單位自愿參加四川XXXXXXXX選聘,并保證選聘文件中所列舉報價文件及相關資料和公司基本情況資料是真實的、有效的、合法的。為此,本公司承諾如下:

1.本單位按規定通過了有關部門的年度檢查(如有);

2.同意選聘文件中的有關規定,同意提供按照貴方要求的與選聘有關的一切數據、情況和資料等。

3.本單位如中選,保證按照選聘文件的承諾與貴方簽訂協議。

4.無論本單位中選或者落選,均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次選聘的相關信息,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獲得的或收到的任何文件資料及非公開信息。

5.本單位參與本次選聘申請,保證不存在以下情形:

(1)弄虛作假,惡意串通、營私舞弊等嚴重不誠信行為的;

(2)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選聘申請人;

(3)與其它選聘人申請人惡意串通;

(4)向選聘人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

(5)拒絕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或提供虛假情況;

(6)有其他違規行為。

(7)本單位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務未因重大執業質量等問題受到省國資委通報;

(8)分別接受利益相對方委托,就同一事項提供有利益沖突的中介服務的;

(9)出具虛假或重大失實的業務報告的;

(10)違反中介服務合同約定給委托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11)未盡職履責給業主方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或受到主管機構、監管機構問詢、追責或者處罰的。

 

選聘申請人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或蓋章):

附件4

保密承諾函

 

承諾背景:信息接受方希望從信息披露方獲取保密信息,信息接受方承諾根據本函的條款對信息披露方提供信息保密,保密期限自信息接受方簽署本函之日起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信息接受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1.  定義和解釋

1.1  定義

以下術語應含有下列含義,除非另有規定:

保密信息是指:

(1)所有由信息披露方提供給信息接受方、其關聯方或代表的關于“法紀同心 ,合規同行,助推高質量發展”知識競賽決賽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目的的口頭或書面通信、文件和其他信息(無論是電腦磁盤、可視文件或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i)與信息披露方和/或項目目的有關的所有資料;(ii)關于涉及項目目的的任何談判的存在、性質或進度的所有資料;(iii) 信息接受方根據前述資料注解、準備、分析、編輯或產生的任何其他文件和資料,或者含有或反映該等資料的文件和資料。

(2)可能或已經將保密信息提供給信息披露方、其關聯方或代表的事實。

關聯方,指直接或(通過一個或多個中間方)間接控制一方,被一方控制或與一方在共同控制之下的人或實體,和關于項目目的而與一方簽有協議的任何人或實體。

代表,指一方或其關聯方的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融資者或法律顧問、財務顧問、獨立審計師或任何其他代理人。

1.2  解釋

除非有相反的意思表示,本函中:

(1)文件包括任何電腦程序、電路、電路設計、草圖、說明、材料、記錄及其他可以儲存或復制保密信息的方式;

(2)任何事物(包括任何權利)應包括其中的任何一部分;

(3)一組人或事物指兩個或多個人或事物的集合體或其中的任意一個;

(4)詞語“包括”并不包含“僅限于”的含義;

(5)同意/許可指事先書面同意或許可;

(6)控制是指如果一個實體在另一實體中直接或間接擁有的股份數量(或股權比例)代表了后者百分之五十(50%)或以上的投票權、或使前者可享有后者百分之五十(50%)或以上的收入,或使前者在后者清算時可以獲得后者百分之五十(50%)或以上的資產,后者應被視為被前者所控制。

 

2.  保密

2.1  保密信息處理

未經信息披露方的許可,信息接受方不得:

(1)披露或公布保密信息;

(2)除為項目目的外,以任何形式復制或使用了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或記錄的任何部分。

2.2  保密信息所有權

所有向信息接受方披露的保密信息均歸信息披露方所有。

 

3.  允許的使用和披露

3.1  為項目目的而使用

信息接受方及其關聯方只能為項目目的(以下簡稱“項目目的”)而使用保密信息。

3.2   在文件中加入保密信息

信息披露方、其關聯方可以為項目目的而在準備文件中加入部分保密信息。

3.3  披露

信息接受方可以為項目目的向其關聯方和其代表披露保密信息,在作披露前,信息接受方應當確保:

(1)其關聯方或代表為項目目的而有獲取保密信息的特定需要;

(2)已經告知并促使其關聯方或代表承擔與本函同等的對信息披露方的保密責任。

 

4.  限制

4.1  本函的規定不適用于下述的保密信息:

(1)已存在公共領域的信息,但因信息接受方違反本函而存在于公共領域的信息除外;

(2)信息接受方在保密信息披露時已經獲悉的信息,但信息披露方此前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除外,或者信息接受方知悉任何其他人違反保密義務而造成信息接受方知曉該保密信息的除外;

(3)信息接受方以非保密形式從第三方獲得的信息,但信息接受方應當提供第三方證明文件證明其與第三方未簽署過任何保密協議;

(4)應法律要求或任何法院、仲裁機構、政府、管理機構或股票交易市場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但信息接受方應當提供政府機關或管理機構要求披露的相關文件;

(5)信息接受方、其關聯方或代表,在沒有依賴保密信息之情況下所獨立開發的信息,但信息接受方應當提供內部資料證明該等信息是其獨立開發的。

4.2如果信息接受方由于任何法律要求或任何法院、仲裁機構、政府、管理機構或股票交易市場的要求或請求,需要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信息接受方應:(i)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盡快書面通知信息披露方此情況和被要求或被請求披露的范圍;和(ii)在合理可行的程度上與信息披露方合作,在披露之時或以后保護被披露資料的保密性。

 

5.  歸還保密信息

5.1  歸還或銷毀

應信息披露方的要求,信息接受方應當并促使其關聯方或代表,在2日內:

(1)向信息披露方歸還或銷毀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及前述文件的所有副本;

(2)從電子存儲設備中刪除所有的保密信息,包括與其他任何信息結合在一起的保密信息。

5.2  不解除

信息披露方根據第5.1而采取的任何行動均不能免除信息接受方及其關聯方和代表在本函項下的義務。

 

6.  其他

6.1  適用法律

本函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并受其管轄。因本函而產生的主張或爭議應按以下      方式處理:

(1)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根據其現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在成都通過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執行該仲裁裁決;

(2)提交仲裁委員會根據其現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通過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執行該仲裁裁決;

(3)提交信息披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6.2  修訂

本函一經信息接受方蓋章發出即不可撤銷、不可修改。

6.3  救濟

信息接受方特此承諾并同意,若信息接受方違反本函,則信息披露方有權根據適用法律要求實際履行、禁令性救濟或其他經濟救濟,作為對任何此類違反承諾行為的補救。信息接受方應賠償信息披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追究責任所支出的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公證費等各種費用。

6.4  生效

本函一經信息接受方蓋章即生效。

 

信息接受方:(公章)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